異常報告單
發生生產異常,即有異常工時產生,時間在10分鐘以上時,應填寫“異常報告單”。其內容一般應包含以下項目:
第一,生產批號。填寫發生異常時正在生產的產品的生產批號或制造命令號。
第二,生產產品。填寫發生異常時正在生產的產品的名稱、規格、型號。
第三,異常發生單位。填寫發生異常的制造單位名稱。
第四,發生日期。填寫發生異常的日期。
第五,起訖時間。填寫發生異常的起始時間、結束時間。
第六,異常描述。填寫發生異常的詳細狀況,盡量用量化的數據或具體的事實來陳述。
第七,停工人數、影響度、異常工時。分別填寫受異常影響而停工的人員數量,因異常而導致時間損失的影響度,并據此計算異常工時。
第八,臨時對策。由異常發生的部門填寫應對異常的臨時應急措施。
第九,填表單位。由異常發生的部門經辦人員及主管簽核。
第十,責任單位對策(根本對策)。由責任單位填寫對異常的處理對策。